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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广东出台保险“新省九条”

分享到: 来源:【】 日期:【2015-01-26】

 

2015-01-06省保协微信平台广东保险



 

 

 

 

 

 

 

 

 

 

 

粤府〔201475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

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促进我省现代保险服务业加快发展,提高保险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能力,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于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保险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坚持改革创新、扩大开放、健全市场、优化环境,不断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强化风险管理核心功能和提高保险资金配置效率,逐步提升保险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能力,加快发展有市场竞争力、富有创造力和充满活力的现代保险服务业,积极为广东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总目标作出贡献。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稳健、诚信规范,具有较强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保险成为政府、企业、居民风险管理和财富管理的基本手段,成为提高保障水平和保障质量的重要渠道,成为政府改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的有效工具。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达到5000/人,全社会保险保障水平大幅提高,居民人均拥有一份人身保险保单,保险赔款支出占重大灾害损失的10%以上。

 

二、强化保险对民生事业的保障功能

 

(一)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对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补充作用,扩大商业养老、健康保险覆盖面和保障人群。按照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要求,总结推广湛江模式,做好受托承办工作,不断完善运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探索建立医疗卫生、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信息共享机制。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商业养老健康保障计划。支持保险机构拓展企业年金等业务。支持保险公司参与民政救助服务,为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等民政救助对象提供意外伤害、健康等综合保险保障。

 

(二)创新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产品服务。积极推进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申报工作。在广州探索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发展独生子女家庭保障计划。大力发展各类医疗、疾病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以及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有条件的地区可按照自愿的原则,允许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一定比例余额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充分发挥保险业的专业优势,支持保险公司按规定申请年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依法经营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等业务。大力发展小额人身保险。

 

(三)鼓励保险机构投资健康养老服务业。鼓励保险机构参与健康服务业产业链整合,探索运用股权投资、战略合作等方式,设立医疗机构和参与公立医院改制,并在医生多点执业、社保定点资格、医疗人才职称评定等方面予以政策扶持。鼓励和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领域。

 

(四)加快教育类保险发展。大力发展储蓄型传讯教育保险,利用教育基金积累和保费豁免功能,保障投保家庭子女教育。努力拓宽学生平安保险覆盖面,积极为在校学生提供安全保障。建立助学贷款风险多渠道分担新机制,创新发展国家助学贷款模式,为借款学生提供个人信用保障。

 

三、发挥保险服务灾害事故防范救助的重要作用

 

(一)充分发挥保险防灾减损和经济补偿的功能。将保险纳入全省自然灾害应急体系,加强应急、民政、国土、水利、海洋渔业、地震、气象等部门与保险机构的对接,完善灾前预防、灾中减损、灾后补偿的保险服务机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各类涉灾险种,不断扩大涉灾保险覆盖面,重点提高水利、能源、交通等重要公共设施的保障水平,增强全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探索建立台风、强降雨、地震等巨灾风险的指数保险制度,按照灾害等级进行保险赔偿,确保救灾资金的科学评估和及时到位。在国家统一部署下,研究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巨灾再保险等制度,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建立巨灾风险管理数据库。条件成熟时发行巨灾金融衍生产品,逐步实现保险资产证券化。

 

四、运用保险功能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一)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加快建立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全面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和医疗责任保险。支持开展公众聚集场所责任保险试点。探索在涉重金属企业、石油化工等高环境风险行业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扩大承运人、旅行社和特种设备责任保险的覆盖面。完善校方责任、实习责任、电梯责任保险制度。积极发展各类职业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鼓励养老机构投保责任保险。支持保险经纪机构在医疗、教育、公众责任保险等领域发挥功能作用。积极探索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效率。

 

(二)发挥保险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功能作用。发展治安保险,为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执法人员提供保险服务。完善交强险制度,落实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逐步推广交通事故快处快赔试点。支持保险公司研究设计保险方案,对在公共场所发生的爆炸、劫持、袭击等暴力恐怖事件或台风、暴雨、雷击等自然灾害中所造成的人身伤害提供保障,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引入保险机制参与社区和流动人口管理,探索推广出租屋综合保险。支持保险机构参与保安服务产业链整合。

 

五、拓展保险支持三农发展的广度和深度

 

(一)大力提高三农保险覆盖面和保障水平。全面推进水稻、森林、能繁母猪、渔业等政策性农业保险基本项目,逐步提高农房保险的保障水平。支持开展马铃薯、玉米、甘蔗、花生、奶牛等农业保险补充项目,扩大蔬菜、生猪保险试点,加快推进家禽、水产养殖、水果种植等保险项目,探索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天气指数保险等新兴产品。大力发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推广保费较低、保障适度、适应农民需求的商业养老、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完善农村人身保险保障体系。

 

(二)加快完善三农保险发展机制。进一步健全农业保险制度,完善财政促进农业保险发展机制。推进农业保险基层协保体系建设,拓宽基层保险服务网络。探索建立农业保险参与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工作机制,保障猪肉卫生安全。探索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提高省级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的保费补贴比例。支持河源、梅州、茂名、清远、云浮等市在中央和省有关总体政策框架下探索适应当地自然条件和农业产业特点的三农保险发展模式。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积极开展农业政银保项目试点。

 

六、拓展保险服务经济提质增效的功能作用

 

(一)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独特优势。在保证安全性和收益性的前提下,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提高保险资金配置效率。研究建立保险资金与我省重大建设项目的对接平台,鼓励保险资金参与我省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引导保险资金以债权、股权投资计划等形式投资交通、通信、能源、环保、市政等基础设施和棚户区改造、城镇化建设等民生工程。鼓励保险公司采用多种形式为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支持保险资金参与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和投资不动产项目。

 

(二)促进保险与现代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引导保险业根据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优势传统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海洋产业、基础产业等主体产业的特点和需求,提供全方位的保险服务和风险保障。支持文化产业、现代物流服务业、商贸会展业、旅游业等领域保险业务发展。深化科技保险服务,支持广州、深圳、佛山和东莞市开展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展科技保险业务。将科技保险的保障对象由高新技术企业扩大到科技型企业,出台科技保险财政补贴等相关政策措施。支持保险机构开展专利保险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

 

(三)利用保险机制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建立政府、银行、保险各方参与的合作新模式,大力发展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投入财政资金开展贷款保证保险试点,为无担保、无抵押物的小微企业提供保险支持,增强小微企业融资能力。支持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起设立小微企业投资基金,支持保险公司投资小微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支持企业通过投保信用保险进行保单融资。大力发展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对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给予资助,扩大资助范围,并适当向小微企业倾斜,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大力发展航运保险和对外投资保险,支持我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

 

七、全面提升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水平

 

(一)加快保险市场体系建设。支持企业在广东投资设立保险总部法人机构。鼓励发展养老健康、航运、工程机械、信用保证、责任保险等领域的专业保险公司。鼓励保险公司在我省建立资产管理、营运、研发、后援服务、数据信息等总部。探索开展农业保险互助社、社区保险服务站等新型保险组织试点。积极培育再保险市场,支持再保险公司在我省设立机构。优化保险中介市场结构,引导专属保险代理机构、保险销售公司和保险中介集团规范发展。鼓励和引导保险公司在我省设立基金管理公司。

 

(二)推进保险业改革创新。加快保险业市场化改革,促进行业转型升级,提高综合竞争力。加快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为社会管理、财富管理、健康咨询等提供多样化的保险服务。大力推进保险条款通俗化和服务标准化。支持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数据管理机构在我省开展保险业信息共享平台试点,建设机动车辆保险、健康保险、反保险欺诈、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等领域的标准化服务平台。强化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的应用,开展销售渠道和服务模式创新。

 

(三)提升保险业对外开放水平。大力引进世界知名跨国保险集团、港澳大型保险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吸收借鉴境外保险机构的先进管理经验和保险产品创新技术。积极向中央争取深化粤港澳保险合作、扩大广东保险业对外开放等政策,加快建设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三个粤港澳合作平台,扩大保险业对港澳开放。创新跨境车险制度安排,支持粤港澳保险业协同为跨境出险的客户提供查勘、救援、理赔等后续服务。

 

八、切实加强保险业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



(一)促进保险市场安全稳定运行。建立稳定的保险市场运行机制,坚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加强现代保险监管体系建设,完善以防范化解风险为导向的监管制度和手段,维护保险市场秩序。加强保险行业协会建设。完善保险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提高保险公司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公安、税务、工商等部门要与保险监管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非法保险活动以及保险欺诈等行为,净化保险市场环境。

 

(二)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探索建立保险消费纠纷多元化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保险纠纷诉讼、仲裁与调解对接机制。大力发展和规范保险法律服务市场,加强对司法鉴定和保险诉讼代理的执业行为管理。综合治理理赔难、销售误导等问题,严肃查处各类损害保险人和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鼓励保险行业协会开展车险服务质量评级管理,提升车险服务水平。加强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保险从业人员信用档案、保险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深化保险文化建设和从业人员诚信教育,提升行业公信力。

 

九、切实落实相关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层面尽快建立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议事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全局性、关键性及跨部门、跨地区的重大问题。省金融办要会同广东保监局加强对各地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工作指导和统筹协调。省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各地要充分认识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功能作用,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本地现代保险服务业加快发展。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地对具有社会公益性、关系国计民生的保险业务要创造低成本的政策环境,给予必要的扶持。积极落实国家在农业保险、健康保险、补充养老和补充医疗保险、科技保险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养老服务产业和健康服务业的用地保障,支持保险机构投资兴办养老产业和健康服务业。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发展农业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等险种和保险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

 

(三)加强宣传教育。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宣传和引导作用,鼓励广播电视、平面媒体及互联网等开办保险频道或节目栏目。加强中小学、职业院校学生保险意识教育,努力推动保险知识进机关、企业、农村、社区、学校,在全社会形成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的氛围。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要积极与保险机构建立人才培养长效合作机制,推动保险教育、理论研究和保险学科的建设。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41226

(本文有删减)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以粤府〔201475号文件正式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业界称为新省九条),这是广东省贯彻落实保险新国十条的一项重大部署,也是继2006年之后出台的保险专项政策。新省九条明确了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总体要求,强调从五个重点领域引导保险业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建设,提出抓好重点任务落实的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同时强调提升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水平,加强保险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新省九条列出了22项重点工作的分工安排和时间进度。

 

新省九条提出,要立足于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保险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坚持改革创新、扩大开放、健全市场、优化环境,不断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强化风险管理核心功能和提高保险资金配置效率,逐步提升保险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能力,加快发展有市场竞争力、富有创造力和充满活力的现代保险服务业,为广东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总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新省九条明确了广东保险业发展目标。2020年,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稳健、诚信规范,具有较强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与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保险成为政府、企业、居民风险管理和财富管理的基本手段,成为提高保障水平和保障质量的重要渠道,成为政府改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的有效工具。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达到5000/人,全社会保险保障水平大幅提高,居民人均拥有一份人身保险保单,保险赔款支出占重大灾害损失的10%以上。



新省九条确定了保险服务经济社会建设的五大重点领域。一是强化保险对民生事业的保障功能。充分发挥保险在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推动养老、医疗、健康、教育等民生事业发展。二是发挥保险服务灾害事故防范救助的重要作用。针对广东自然灾害多、防灾救灾工作压力大的实际,充分发挥保险防灾减损和经济补偿功能,建立符合广东实际的巨灾保险制度,并以此为重要手段,完善广东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三是运用保险功能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大力发展各种责任保险,加大政府购买保险服务力度,发挥保险在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效率、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四是拓展保险支持三农发展的广度和深度。提高三农保险覆盖面和保障水平,逐步完善三农保险发展机制。五是拓展保险服务经济提质增效的功能作用。引入保险资金加快广东投融资体制改革,促进保险与现代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利用保险机制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

 

新省九条指出,必须提高保险业自身发展水平,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防范化解保险风险。在提高保险业发展水平方面,重点是加快保险市场体系建设,推进保险业改革创新,深化保险业对外开放。在防范保险化解风险方面,重点是建立稳定的保险市场运行机制,坚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从保险监管部门、保险行业协会、保险机构、保险消费者、有关政府部门等角度提出一系列举措。

 

新省九条强调,要切实落实相关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省级层面建立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议事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全局性、关键性及跨部门、跨地区的重大问题。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落实国家在农业保险、健康保险、补充养老和补充医疗保险、科技保险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养老服务产业和健康服务业的用地保障,支持保险机构投资兴办养老产业和健康服务业;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发展农业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等险种和重大保险服务项目。强化保险宣传教育,鼓励广播电视、平面媒体及互联网等开办保险频道或节目栏目。加强中小学、职业院校学生保险意识教育,努力推动保险知识进机关、企业、农村、社区、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