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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我们在行动

分享到: 来源:【】 日期:【2015-03-17】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其确定的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受到更多人的重视,以便于更好地保护每一个消费者自身的合法权益。3月15日当天,肇庆市保险行业协会与肇庆市消委会在星湖国际广场举办以“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为年主题的2015年“3.15”国际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系列服务活动。

当天,有市消委会负责组织的市工商、市公安、市质监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29个成员单位,及有关职能部门到现场接受广大消费者的咨询、投诉。与此同时,多家诚信企业代表也将参与活动,积极为群众提供服务。在活动现场还将向广大消费者宣传消费政策以及识假辨假、维权方法等知识;举办2015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文艺宣传活动,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我协会调委会组织两名调解员(寿险和财险各一名)参加本次宣传活动,为现场保险消费者提供咨询多起,正式登记案件一起,后续将与投诉者紧密联系,为客户排忧解难,维护客户合法权益。